注册战友网 登录
陆二师战友网 返回首页

杨铭志的个人空间 https://leszyw.com/?2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有理也要让三分,得饶人时且饶人——回复一位家乡网友

热度 8已有 169 次阅读2014-6-20 11:00 |个人分类:2. 生活有感

有理也要让三分,得饶人时且饶人——回复一位家乡网友
 
楼主王朝霞女士:

       你好!看了你的帖子和前后回复,包括你的补充都看了,本觉得可以不用回帖,犹豫之后还是觉得有必要给你回一帖。你的表述能力及思辨能力是很强的,难能可贵。但因为你无端被人怀疑,感觉很冤枉,深陷其中的你此时还停留在愤怨的情绪之中,因此你的思路并不清晰,希望你把思路梳理一下,或许你就轻松了。说几点看法供你参考:

       1. 文中开头提到:“5月12日我路过汉口北家具城,顺便找同村(黄陂三里桥红联人余小红)玩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教她小孩做作业”(后来她报案,你因此被涉嫌盗窃营业现金)。——感觉你交友不慎,如果你以前不了解,可以不去找这个人玩,如果了解此人,更不必去找她玩。

       2. 她先急忙报案,后又说“钱找到了,要求撤案”,或许她真是一时糊涂,把钱放失了向,形成了误会,她对老板说钱不见了,怀疑是你,也不过仅仅是怀疑而已,事后没有证据表明是你拿了这笔钱,她可能一时面子拿不下来,也是有难言之隐,所以强扭着坚持说是担心“怕让你坐牢”。

       3. 你后面补充的回复中说:“堂堂一所之长亲自督办的案件,只因对方煞有介事引导小孩做假证指证亲眼见翻包,可以说已经是证据确凿了,为什么在历经录口供,摄像,查找监控,上门‘捉拿嫌犯’。。。。种种之三四个小时一所的民警被耍得团团转之后,所长为何要亲自开车把‘嫌犯’送回家?”由此看出,派出所是
按法律规定程序
出了警、进行了侦查的。这说明当初报案是真,是否故意报“假案”,则另当别论,那是派出所去追不追究的事,你根本不用管,不必理睬。办案中有时有一种特殊现象:如张三明明参加了一次在某学校门前敲诈中小学生的事件,但派出所这次把他放了,理由是“情节明显轻微”,但不等于派出所不知道,办案会有记载,这就叫做“曾有前科”,以后再涉及到这类案子,张三如果参加了,就会依法处理了。这叫做“不够线的该放就放,够了线该抓就抓”!

       4. 折腾三四个小时之后,“所长为何要亲自开车把“嫌犯”送回家?”这句话问得好,说明了派出所对你的态度和处理非常正确,这就是非常明显地为你沉清事实保护了你的名誉!派出所和稀泥也好,她说要派出所撤案也罢,总而言之,整个事情的经过已经证明你是清白的,黄陂有句老话是“得理也要让人三分”,你大可不必再去认真追究了。

       5. 过去了的就过去了,失去的时间不能赶回来。调整情绪,放下之后,在交友、串门、与人交往闲谈等日常生活琐事中,注意吸取一定教训,不是真情的朋友不交,不值得去玩的地方不玩,不必要交谈的事情不谈,“闲来无事读好书,远离是非人康宁”,随后“快乐过好每一天”,这才是最重要的。

      祝你永远快乐安康!
                                              ——花甲年外老杨.即日


附 泣血的黄陂!!千疮百孔的汉口北派出所!!! - 〖黄陂大家谈〗 黄陂论坛
 
                                     http://www.hprx.com/thread-155587-1-1.html
 
 

路过

鸡蛋
8

鲜花

握手

雷人

刚表态过的朋友 (8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杨铭志 2014-6-25 22:57
wangzhaoxia@ 21# 见习会员 最后登录2014-6-21 发表于 19 分钟前

鄙人无心奉陪灌水!!!
[此恶劣报假警栽赃陷害事件,经村里面的人百般宣扬发酵,已经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状态,导致精神非常抑郁,思想压力过大,莫名在学校还饱受学校不知情老师的白眼!连孩子都牵连被歧视!!!]

鄙人不是三岁孩童天真烂漫,相信列位也不会是幼儿园才毕业,对吧????
所谓“不够线的该放就放,够了线该抓就抓”,如此精辟,什么意思?!!!花甲年外老杨,敢问你是公检法司哪一系统的呢????

{对方余小红因为被我拆穿骗局,恶意报复,大肆宣扬我偷她钱,更当众在孩子学校门口拦住我威胁称“你再到处乱讲就扇你的人!你离婚不找男人,不找工作(本人刚离职),你不偷哪里来的钱?”更在村子里面拦住我爸妈威胁他们扬言要打我的人。辱骂我父母全家都不是东西!。。如此奇耻大辱,我不声张不解释她反诬赖我做贼心虚,我当场报警,她拔就跑!!!我找到派出所要求查明案情,她如此一个农村泼妇颠倒黑白瞒天过海指桑为槐,凭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说她要是骂过我出门被车轧死!口口声称我就是个神经病!更装可怜哭哭啼啼,派出所反而帮她说话!所长竟然仅只说出“只要我家里人相信我就可以了”!!!
这就是所谓的“得理也要让人三分”么??????

我上有老人,下有小孩,怎能抛却名节不要,礼义廉耻不管,难道是要置我孩子前景不顾、父母双亲不管,非要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吗???????
回复 杨铭志 2014-6-25 23:09
回复消息:   4 天前

你好!消息收到,谢谢!继回复再解释两点:

1. 看来你对我的回复中“不够线的该放就放,够了线的该抓就抓”一节有所误解,我指的是:既然派出所已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证明你窃取了这笔钱款,派出所不再继续追究你,并送你回家,就已经证明了你的清白,你可以心地坦荡地面对一切不实的指责。那么如果是她怀有私心“欲侵吞那笔款项”,并借机想嫁祸于人,故意报假案的话,公安派出所会根据侦查证据链接,综合判断得出结论的,但公安部门是有一定法律规范的,办案要求也是很严谨的,公安部门或许怀疑,哪怕觉察到了她的意图或行为涉嫌“违法”,但违法“显著轻微”的就没有达到“犯罪”这个“底线”,所以公安部门暂时不需要促动她,如果她以后再出现侵吞贪占公款行为,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就属于犯罪。公安就会“该抓就抓”了,这个应该很好理解呀,怎么就误解了呢?。

2. 派出所所长说:“只要你的家里人相信你就可以了”,这是对你的最大信任,试想,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与外人发生矛盾是不足为奇的,只要家里人包括爸爸妈妈相信自己,就会有坚强的后盾和精神支柱啊!

      你的文字功底很好,也很聪明,相信你会提得起放得下的。祝你快乐开朗!
仅此。

                                          ——老杨再复.
回复 杨铭志 2014-6-25 23:16
wangzhaoxia@   1 小时前

您好!当日没有回复,是因为已察觉您非等闲之人,职务和辈分应凌居于派出所之上。。。承蒙您如此抬爱亲自回帖,予鲁莽无知、冲撞失敬之处还望海涵!!

我是个提不起放不下的人,自知人性如此之丑恶,方寸之乱间,差点足以致命。
        
作为土长的黄陂人,我无心抹黑黄陂,更无心抹黑黄陂公安。
这件事情一定程度上来说派出所尤其龚所长也是无辜受牵怒,只因低估了事件的伪劣程度和衍变效应。。。相信他们也承受了不少舆论压力。我倒希望派出所所长可以站出来指责我几句,哪怕一个电话骂我几句,我可能会心安一些。。。

平心而论,警察是高危职业,他们的辛劳和付出是有目共睹的,汉北所龚所长的睿智利落,也是我能体会到的。
这个世界上的人,多数是可以说服教育的,如若不然,就只有强制教育了。所谓法治。

一周之内,我会尽力联系管理悉数删帖的。
回复 杨铭志 2014-6-25 23:21
回复消息: 半小时前

收到新消息,问候并谢谢你的理解,不要客气!

我是个局外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特殊的身份,只不过是个前辈而已,都是黄陂老乡,乡情为重。每个人职业系统不尽一样,只不过是社会分工有所不同而已,大家包括你我都是平等的,都曾属于社会打工的一分子。

生活中,十个指头有长短,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打交道,各自素质与特点都大相径庭,不可强求一致。“人在江湖中,常有不快时”,就是自己的舌头与牙齿也有时因磕磕碰碰无意间咬着了呢,麻烦谁也避免不了。你似曾与教育系统打交道,是很有涵养的,大可不必与一般平俗的人、事计较,注意吸取教训,有的不太了解、不善解人意的人,更有那少数心底世界不干净不亮堂,特别是极个别心怀鬼胎、惯耍伎俩的人,就不要与他(她)打交道,不必因为自己的热心快肠和善意被人利用,“人在天下走,交朋结好友”,这个直到日暮黄昏、人至老年都很重要。我还是主张你能接受我那句老话:提得起,放得下。

祝你和家中老人小孩安康快乐!僅此,晚安!
                                        ——老杨 写礼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战友网

站点统计|怀念战友|小黑屋|手机版|陆二师战友网 ( 京ICP备14052381-2号 )

GMT+8, 2024-5-19 19:37 , Processed in 0.03150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