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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注册须知(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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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4:18
  • 签到天数: 295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张忠权 发表于 2010-1-17 09: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这样做比较规范,符合办网宗旨。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0 08:4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支宝顺 发表于 2010-10-11 11: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好多战友想加入本网站,可难以注册登陆,不知为什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 21:59
  • 签到天数: 11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杨铭志 发表于 2010-3-13 23: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网注册须知(暂行)

                                               本网注册须知(暂行)

          “陆二师战友网”属国家注册“学习型网站”。现将本网注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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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为本站保护有关安全基本原则,以保障网站健康发展。鉴于此,特再次强调:申请加入本网人员必须以中文汉字实名注册本网原则上不再接受单纯的英文字母及数字注册;确因工作性质所限,不便以真名注册者,请在个人资料中或向管理员“发送消息”,据实作出身份说明,本站尊重并妥善保护你的个人资料信息。

           特此告知,谢谢合作!

                                                                 陆二师战友网(编委会起草)
                                                                          2010313日发

                                     本主题由 杨铭志 于 2010-3-14 01:04 置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5 天前
  • 签到天数: 76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陈学义 发表于 2010-3-13 23: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中!中!    可是中!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5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76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杨炜 发表于 2010-3-14 00: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比较好,规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1 14: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何新华 发表于 2010-3-14 12: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举手赞成.

    该用户从未签到

    南征 发表于 2010-3-15 13: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周光轩 发表于 2010-3-15 14: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做还是可以的!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3-10-6 06:45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张志涛 发表于 2010-3-21 22: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手赞成.完全同意!有了章法,便于遵循!

    该用户从未签到

    孟智辉 发表于 2010-3-22 07: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手赞成.完全同意!有了章法,便于遵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 21:59
  • 签到天数: 11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杨铭志 发表于 2010-3-22 07: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感谢大家明确支持!经修改现将“草案”改为“暂行”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5-11 20:48
  • 签到天数: 88 天

    [LV.6]常住居民II

    何幼鹏 发表于 2010-3-23 19: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能不能让欲加入本网站者在注册之前能首先看到本规定,并明确表态同意之后方能进入到下一步注册环节。一家之见,仅供参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6-26 09:51
  • 签到天数: 10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海云 发表于 2010-4-3 0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园,按章可循!俺同意了,
    这样才是;中!中!中!

    该用户从未签到

    牛振东 发表于 2010-4-5 15: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周莉莉 发表于 2010-4-6 09: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周光轩 发表于 2010-4-7 09: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咱们既然是陆二师网站就应该有原则性,讲话不要太随便特别是不要涉及政治不然的话容易跑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唯一的底线》。。。。

    该用户从未签到

    桂中国 发表于 2010-4-11 00: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章法,便于遵循!好!好!好!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8-21 00: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张吉明 发表于 2010-4-11 22: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执行!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28 14: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吕东方 发表于 2010-5-23 1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照办!

    该用户从未签到

    雷建斌 发表于 2010-5-23 20: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须知要求合理,坚决遵守。我的联系电话是:13871154268  13807171275

    该用户从未签到

    陈绪涛 发表于 2010-8-2 15: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逐步健全,这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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