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5名90后拒服兵役 被处罚禁止升学出国(转载)
2015-12-27 14:30:00 北青网综合
京九晚报讯 12月24日,公众号“虞城县征兵办公室”发布《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丁军华等5人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理公告》,5名“90后”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被处以各单位禁招、两年内禁止出国(境)和升学等6条严肃处理。
《处理公告》显示,丁军华、魏朝阳、牛浩、郭文武、马旭等5人均为“90后”。2015年9月,5人自愿报名参军到部队服役。但在服役期间,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5人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经多次做工作,思想仍无转变,直至被部队按思想退兵作出处理。
《处理公告》称,丁军华等5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已构成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丁军华、魏朝阳、牛浩、郭文武、马旭等5人进行以下处罚:
1.经济处罚1万元,由所在乡镇执行,罚款上交县财政,列支下年度乡镇征兵经费。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⒉不得将其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⒊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⒋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 ⒌党(团)员由所在党(团)组织按照权限严肃处理。 ⒍将其列入虞城县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告,并上传公安网备案。(商丘网—京九晚报)
另据报道: 浙江开化一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退兵并重罚3万元
衢州日报 “对其实施3万元经济处罚;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11月30日,开化县18岁青年范某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出退兵处理后,又受到了县征兵领导小组的处罚。
范某于今年8月自愿报名参军,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于9月1日经开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到部队服役。但在服役期间,范某感到新兵连管理严格、训练艰苦,与原先想象的部队生活不一样,极不适应部队生活,多次强烈表示要离开部队。经部队新兵连、县、镇人武部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家长反复教育无效,仍执意要求离开部队,拒服兵役,并向部队写出退役申请,自愿承担一切后果。10月26日,其被部队退回原籍。
范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全县正常征兵工作秩序,在部队和地方造成很坏影响,其行为已违反我国《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开化县征兵领导小组对范某拒服兵役给予四项处罚: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其实施3万元人民币经济处罚;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将处罚决定装入本人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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