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二师战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战友网
查看: 1807|回复: 0

蒙古国会提议蒙古并回中国(转载)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爱国勇士 发表于 2011-9-9 19: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香港媒体报道的一则消息“蒙古国会建议将蒙古并入中国”。(51军事网)
据香港媒体报导,蒙古国家大呼拉尔会议目前讨论了一项提议,关于蒙古和中国建立联邦国家的计划。
  戈壁省的委员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研讨会上首先提出上述计划。
  蒙古国家大呼拉尔会议专门就建立蒙中联盟及蒙古国并入中国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在讨论中,戈壁省的委员提出把蒙古并入中国,建成类似香港和澳门一样的中国特别行政区,使蒙古最终回归祖国,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蒙古国家大呼拉尔有议员不断提出蒙古加入中国,但是,由于受到阻力,提案却一直未能得到讨论。近年来,蒙政府由于经济困难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中国的二连等地的蒙古族富裕的生活对牧民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包括很多上层人物,越来越为中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内蒙古的相对繁荣与富足所吸引。
  但另一方面中国要想在政治版图上“收复”外蒙古也将是非常遥远、甚至几乎不可能的事.
      
       一来,蒙古国内部对于“回归”中国毕竟还有很大阻力,而且即使那些“回归派”构想的合并形式也与中国的意愿有一定的差距。
  二来,国际上的阻力,包括美、日,特别是俄罗斯,必将非常激烈。毕竟在国际战略和国防发展上我们还有求于俄国。
  三者,中国境内蒙古族对此事的反应也不可忽视。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中国的蒙古族对国家的效忠是勿庸置疑的。
  如果说“东突”、“达赖”在藏、维民间还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的话,那么所谓“蒙独”则纯粹是极少数蒙族知识分子和海外反华势力的意淫。尽管如此,很多内蒙的蒙族人也不愿意见到一个独立的蒙古国彻底消失的局面,我想这种情绪应该是可以理解的。贸然地“收复”外蒙古可能会在内蒙民众中造成抵触情绪。
        这些分析也许会使我们感到失落,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思考则形势有会豁然开朗了。在外蒙古和其它北方失地地问题上,我们不妨摒弃旧地政治版图、政治边界地概念,而代之以文化版图,经济边疆的概念。
  毕竟,对一块国土地拥有并不只是为了在地图上看起来很爽,更重要的是经济上对当地资源的利用和国家安全上获得战略纵深。
  如果我们能够在经济上、文化上实际控制这些地区,并在可能时通过结盟、邦联等松散合并的政治形式把这种主导权固定下来,那么我们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地图上的一条线是否重划也就不再重要了。
   
       虽然经济我们可能会受到外蒙回归的一些影响,但是我相信中国的经济在2,3年之内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不过很多网友希望外蒙回归,我还是说算了吧,最起码这几年之内我还是不希望外蒙回来的!
  我们的台湾还没有收回来,等一旦台湾回来,我们还要集中精力解决我们的南中国海问题!一旦这些问题解决,那我们就可以考虑和我们失散过年的兄弟了!
.
        等再过几年,俄罗斯的军事和科技的底子基本上就会耗光,但是后俄罗斯大部分的精力就会转向西部,毕竟她的首都还是在欧洲的,而且,几年以后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中国人的影响会更大,俄罗斯当地人会更少,所以我们就会有足够的本钱收回蒙古!
  而且,台湾收回,俄罗斯也没有筹码再要求我们在军事上怎么样!等到台湾,南中国海我们这些问题解决之后,我们的经济和军事、科技、外交影响力还会加大,到时候中国的国力恐怕早已远远超过了俄国。
  我们就不必再担心以前苏联100多万大军压境的情形,面对战斗力只有原来十几分之一,军队人数是原来几分之一的俄罗斯,永远都不可能再放上100万大军和我们抗衡!不要说100万,恐怕放上30万都是困难的!
  加上她的经济长时间萧条,几十万大军的费用怎么办?嘿嘿,到时候美国可能会充当和事老,但是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实力,我们就有足够的本钱!
  而这种经济、文化上的控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实际上正在逐步发生着,尤其是在外蒙古地区。有人认为不可行,蒙古人英语说得一溜一溜的了,政府又亲美,不太可能回来。。。
  放心吧,外蒙古是不会回来的!最起码短时间内是不会回来的!原因很简单,俄罗斯、美国、包括日本都不希望看见一个强大的中国!不过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外蒙和台湾都和平回归以后,我们的国土面积不仅会增加,还有增加大量的纵深!但是我们会和俄国熊全面接触!但是我们到时候的资源、面积、人口都会加大。

[url]  D D D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战友网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怀念战友|小黑屋|手机版|陆二师战友网 ( 京ICP备14052381-2号 )

GMT+8, 2024-5-11 15:20 , Processed in 0.05767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