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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趣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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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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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周增恩 发表于 2011-2-12 11: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趣事4

                                       周增恩


    咱那个地方,70年代受评剧《刘巧儿》自己找婆家的影响,也有要自己找对象的,当时叫“自由恋爱”。

    本村第二生产队男孩费正清当年26岁,是村里的民兵排长,虽文化不高,但1.80的大个,十分英俊和能干,村里人人见人爱。只是家境贫寒,父亲多病,上还有一个尚未婚配患有“肺痨”的哥哥,下有两个小弟上学,仅靠他和老娘在生产队挣工分。

    本村有一姑娘年芳24,也是民兵排长,两人又都在本村的业余宣传队,两人时常同台演出,时常在公社开会,又时常在一起田间劳动。女孩被男孩的相貌和勤劳所吸引,主动要和男孩建立恋爱关系。男孩觉得女孩温柔大方,要和自己建立恋爱关系当然是求之不得。

    正当两人恋爱的正关键时刻,被女方家族知道,并对女方进行了严厉的干涉。理由是不经媒人介绍自己找对象,简直是乱了乡村章法,这不是自由恋爱,是自由乱爱,是本家族丢人现眼的事。主要原因还主要是男方家里生活贫困,没有新房,更不可能有丰厚的彩礼。

    在女方家人的干涉下,女方被介绍到了距本村两百余里的田庄,成为了现役军人的未婚妻。

    这对男女青年不满家人的反对,坚持要自己婚姻自己做主,尽管那位军人把彩礼送到了女方家,但女方还是执意要嫁给本村的小伙子。这事惹恼了父母,更惹恼了那位现役军人,一张“破坏军婚”的诉状把费正清告上了法院。

    1974年冬,一个寒冷的日子,县公安人员到本村,要求召集全体村民大会。当男女老少在一所古庙的操场上集合后,一公安人员大声喊“费正清来了没有,站到前面来!”那小伙在公安面前还没站稳,即被五花大绑,并被踹倒在地。接着宣布费正清破坏军婚,依法逮捕!话音刚落那小伙被推上了吉普车呼啸后去。小伙的妈妈还没愣过神来,儿子就被抓走了,这可是家里的顶梁柱啊,老妈妈在车后面呼喊着“儿啊!我的儿啊!还我的儿啊!”

      费正清以破坏军婚的罪名在河北冀东监狱服刑了三年。服刑期满回家后,爸爸和哥哥早已病死,弟弟也已辍学务农,老妈妈盼儿子想儿子哭瞎了双眼。好在他在服刑期间掌握了铸造技术。回乡后,正巧一铸造厂需要懂铸造技术的人员,他被招聘成为临时工。

    改革开放后,他以自己掌握的熟练技术开办了自己的铸造厂,现在也是家有几百万的大老板。

    当年和他恋爱的那女人结婚后并不如意,据说前些年清明节回娘家上坟,在娘的坟头上哭得死去活来。

    咳,都是当年小伙子家穷惹得祸啊



    ㎏ ㎏

    该用户从未签到

    聂林根 发表于 2011-2-12 14: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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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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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周增恩 发表于 2011-2-12 15: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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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9-1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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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王元春 发表于 2011-2-12 21: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年代还是极“左”思潮盛行时期,是非标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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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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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彭本炎 发表于 2011-2-13 10: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谈恋,并没有结婚怎么能算破坏军婚呢?这叫乱执法,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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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周增恩 发表于 2011-2-13 12: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彭本炎


        那是也不知有多少冤案,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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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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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杨铭志 发表于 2011-2-13 15: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聂林根 这样的悲剧恐怕比较典型了
          周增恩 发表于 2011-2-12 15:04

           有典型性,也有一定普遍性。这个案例的主人公费正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地被以“破坏军婚”的罪名逮捕,而主要是在“明知”对方在家人的干预下“许配”军人,而那位军人已经进入“角色”的情况下,费却“不识时务”,还要坚持“顽固到底”。我的老家也曾有过一个很相似的案例。还是开放搞活好呀,婚姻自由又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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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周增恩 发表于 2011-2-13 16: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的军婚是要绝对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结婚后姑娘想离婚,也就没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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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陈学义 发表于 2011-6-15 17: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呀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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