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二师战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战友网
查看: 5979|回复: 26

巧执难案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48
  • 签到天数: 30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10: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彭本炎 于 2017-3-8 09:28 编辑 <br /><br />【前言】各位战友:自《军旅》文章在网上发表后,不断有战友向我提出,再把回地方后的文章也发出来让大家欣赏一下。回地方后已达30多年了,因我所处的环境本身就是盛产新闻的地方,只要稍微留点心,每天都有文章可作。因此,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写稿,先后写了数百篇在全国范围内报刊、杂志上发表,既有数千长篇通讯,也有百余字的短新闻,因其专业性太强,大多只适合对内,不适合对外,所以,有些东西不一定都能拿得出来。据此,本人决定从即日起将陆续发出几个比较成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且系我亲自办理的案例故事、供战友们品赏,总共不超过10集,请大家凉解。
       【正文】原告马某、李某诉被告欧某等六人房产分割案,经本院依法判决:座落在武汉市武昌区某街XXX号混合结构楼房一栋,建筑面积113·24平方米。原、被告按二分之一产权划分,从该房中心点前墙至后墙相连之线砌墙至屋顶,两家分开。墙南边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墙北边的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补付原告房屋租金360元。受理费1000元,原、被告各承担5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自动履行,原告依法申请执行。
      经查:原告马某与被告欧某之妻(已故)系同胞姊妹。武汉市武昌区某街XXX号房屋系马某父母之遗产。双方当事人曾于几年前自行协商共同继承此房,各享有二分之一产权,并经武汉市公正机关公证生效。由于该房系混合结构老式木板房,一边大一边小,欧妻在世时,两家关系很好,尽管住房面积不相等,但也相安无事。自欧妻去世以后,两家为一些家庭锁事发生磨擦,关系逐渐恶化。为避免纠纷,防止今后扯皮,原告先将两家之间的板皮拆除,砌成砖墙。后又起诉法院,要求砖墙北移,享有自已应当继承的份额。被告对房屋无异议,也承认其二分之一产权,但不同意砖墙北移。其理由:(一)如果房屋从中心线砌墙,必须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全部全架。规划部门早有明文规定,该房系拆迁范围,房屋散架,翻修改造已不可能,在经济上也不合算;
      (二)从现有情况看,如果按二分之一产权划分,砖墙须北移16公分,那样势必给被告造成前门只能打开三分之二,后门全部堵死,无法出头。原本不足一米宽的通道变为80公分,进出很不方便。
    (三)现有砖墙是在原房柱板皮基础上做的,对房屋已经起到了支撑作用,如果南墙北移,势必使房屋失去重心,引起倒塌。如果原墙不动,重新砌一道新墙,原告面积没有扩大,而且给被告也造成诸多不便。
        为了妥善执行此案,承办人会同双方领导做了大量疏导工作,并提出两种执行方案。即:维持二分之一产权不变,原墙不动,保持现状,由被告给予原告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或原告与被告住房对调。对此,被执行人表示接受,而申请执行人则坚决不同意。声称这两种方案在诉讼期间就曾提出过,因为达不成协议才由法院判决。两家为此扯皮数年,伤心透了。目前砌墙的砖、料都已准备好,非做不可。被执行人家住汉口、青山等地的亲属听说后,先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执行现场,扬言此案如果处理不好,不留出头路就要拼命,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要武力拆除。
        纵观此案,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难做,执行的难度颇大。在诉讼期间原案承办人因工作难做,就有意采取拖的办法,从受案到结案竟拖了两年半。到了执行阶段,如果说还不执行,继续采取拖的办法显然不妥。申请人也绝对不会同意,还可能造成缠讼,给领导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那样势必影响人民法院的光辉。
    再则,此案在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前,相关领导就主动找上门来,事先给承办人打了招呼,点名要我办理,如果说处理得不好,也有负领导期望和重托。如果强制执行,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弄不好还可能还要出人命呢。承办人觉得此案执行的关键是把当事人的气搞顺,思想搞通,心平气和的共同协商处理。对此,承办人一直苦苦思索,几天几夜睡不着觉。一天突然来了灵感,想起清代文人张英的诗句:“千里寄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说的是安徽桐城县当朝宰相张英的家里因为做房子与邻居发生争执,告到县衙,县官惧怕两家都是大官,也是采取拖的办法,不敢下判。张英的家里遂写信到京城让张英回来打官司。结果张英就写了这首诗,张英家里接到这封信后主动撤诉,不再告了,建房纠纷也随之解决。张家让了三尺,对方也拿出高姿态让了三尺,安徽省桐城至今流传着六尺巷的美名。
        这一历史典故与本案极为相似,为了打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关节,顺利执行此案,承办人专门买来宣纸,把张英的诗写成条幅,用几张旧报纸往后面一托,挂在执行现场,用历史典故和现身说法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结合革命现代京剧《红灯记》中的台词, “有堵墙是两家,拆了墙是一家”。和 “不拆墙也是一家”的道理。要求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由于处理方法得当,道理简明易懂,双方当事人都很受教育,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申请人当即表示,考虑到被申请人出头问题,中间砖墙向南缩回两公分,以前门能正常打开为准,后门不堵死,留下出头路,后门处属申请人所有的0·67平方米也表示放弃。
    被执行人表示,申请人主动让出一个多平方,自已也不白要,愿意依市场价格一次性补偿现款给申请人。申请人连忙表示:“算了,钱不要了”。被执行人于当天下午将占据申请人的房屋全部腾退出来,并将房租费、本案受理费、执行费主动送交法院。申请人随即组织施工,在两天内全部砌墙完毕。一起拖了数年,较为辣手的房产分割案就这样顺利解决。
       此案顺利执行完毕,原、被告握手言和,在附近群众中产生强烈反响,当时执行现场有数百人围观(包括过路的、看热闹的),亲眼目睹了此案执行的全过程。一些在场群众高兴的说:“还是法院的办法多,如果大家都象这样,社会上扯皮拉筋的事就少多了。看来还是要提倡点团结忍让精神”。临走时,承办人准备将条幅带走,在场群众纷纷索要,要求留作纪念,承办人只好作罢。
       事后,承办人将此案写成文章,题目为:《运用历史典故,巧执疑难案件》,分别寄给《长江日报》,省、市法院。《长江日报》很快率先登出,更题为《让他三尺,果真无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武汉市中级法院接到此文后,作为内部文件《审判参考》全文转发。湖北省高级法院将该文发表在当年的法院内部刊物《法庭内外》第六期之中。当年八月,湖北省法院系统到麻城龟山干休所,组织全省执行干警业务培训,承办人被特邀与会介绍如何提高执法艺术的经验体会。
    (请看下集:足球老太)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6-5-11 20:48
  • 签到天数: 88 天

    [LV.6]常住居民II

    何幼鹏 发表于 2010-8-22 11: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执行难?遇见老彭很简单。当官敢为民做主,哪有上访闹政府!

    138206138206 138206 [/img] く 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48
  • 签到天数: 30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13: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何老总夸奖。

    [url]  d d d

    该用户从未签到

    毛海根 发表于 2010-8-22 13: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敢为民做主,哪有上访闹政府!

    [url]  ⑵ ⑵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3-10-6 06:45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张志涛 发表于 2010-8-22 13: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执行环节的确是老大难,关键在于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强不强!如果各地都象这样,社会上扯皮拉筋的事就少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孟智辉 发表于 2010-8-22 15: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敢为民做主,哪有上访闹政府!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开训 发表于 2010-8-22 16: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 22:0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冯英威 发表于 2010-8-22 16: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做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48
  • 签到天数: 30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16: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吹牛的,莫当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48
  • 签到天数: 30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16: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老弟过奖了,我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切莫当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48
  • 签到天数: 30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16: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弟说的也是,如果说大家都能及时化矛盾,上访的事肯定少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黎建兴 发表于 2010-8-22 16: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他三尺又何妨!!!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8-21 00: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张吉明 发表于 2010-8-22 16: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法官是可以滴,大家也要知道这是陆二师培养滴!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10 14:50
  • 签到天数: 22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兵痞子 发表于 2010-8-22 1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打官司就找老彭。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48
  • 签到天数: 30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18: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哥过奖了,我是吹牛,别当真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18 08:34
  • 签到天数: 390 天

    [LV.9]以坛为家II

    陈北平 发表于 2010-8-22 19: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彭老师大智慧,是用情用心为百姓办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48
  • 签到天数: 30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20: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老弟过奖了,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92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杨炜 发表于 2010-8-22 20: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弟说的也是,如果说大家都能及时化矛盾,上访的事肯定少多了。
    彭本炎 发表于 2010-8-22 16:42
    确实如此!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9-5 18:20
  • 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蒋庆文 发表于 2010-8-22 21: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中央提倡的就是“彭老办案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聂林根 发表于 2010-8-22 22: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说到法院执行,当事人头痛、意见大,法院工作也难做。客观原因就不说了,如果能充分发挥执行员的主观能动性,像彭参谋这样干工作,法院工作也许会好一点,祝贺彭参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战友网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怀念战友|小黑屋|手机版|陆二师战友网 ( 京ICP备14052381-2号 )

    GMT+8, 2024-9-22 01:47 , Processed in 0.06346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