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简称“兰”或“皋”,古称金城,是甘肃省省会,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5个区、3个县,总面积13100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321.7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75.36万人,城镇人口304.15万人,城镇化率81.03%。 兰州地处中国西北地区、甘肃省中部,位于中国大陆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是中国大西北铁路、公路、航空的综合交通枢纽,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也是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五大中心城市之一,西部重要的区域商贸中心和现代物流基地,享有“丝路重镇”、“黄河明珠”、“西部夏宫”、“水车之都”、“瓜果名城”等美誉。 兰州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早在5000年前人类就在这里繁衍生息;西汉设立县治,取“金城汤池”之意而称金城;隋初改置兰州总管府,始称兰州;自汉至唐、宋时期,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出现了丝绸西去、天马东来的盛况,兰州逐渐成为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要道和商埠重镇,联系西域少数民族的重要都会和纽带,是黄河文化、丝路文化、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的重要交汇地。 秦属陇西郡。西汉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在今兰州始置金城县,属天水郡。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置金城郡。金城,取“金城汤池”之意;一说,因初次在这里筑城时挖出金子,故取名金城。东汉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并金城郡于陇西郡。永初四年(110年),金城郡治由允吾迁至襄武(今陇西县),十二年后迁回允吾。东汉末年,分金城郡新置西平郡,金城郡治由允吾迁至榆中(今榆中县城西)。 前凉永安元年(314年),分金城郡所属的枝阳、令居二县,与新立的永登县(在今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附近)三县合置广武郡,同年金城郡治由榆中迁至金城,从此金城郡治与县治同驻一城。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金城郡为兰州,置总管府。因城南有皋兰山,故名兰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子城县为金城县,复改兰州为金城郡,领金城、狄道二县,郡治金城。 唐武德二年(619年)复置兰州。八年置都督府。显庆元年(656年)又改为州。天宝元年(742年)复改为金城郡。乾元二年(759年)改为兰州,州治五泉,管辖五泉,广武二县。宝应元年(762年)兰州被吐蕃所占,大中二年(848年)兰州又归唐属。不久就被党项族占据。 清初依明建制,兰州隶属临洮府,卫属陕西都指挥使司。顺治十三年(1656年)裁卫归州。康熙二年(1663年)复设兰州卫。康熙五年(1666年)陕甘分治,设甘肃行省,省会由巩昌(今陇西)迁至兰州。乾隆三年(1738年),临洮府治由狄道移至兰州,改称兰州府,又改州为皋兰县。当时兰州府辖管狄道、河州二州;皋兰、金县、渭源、靖远四县。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陕甘总督衙门自西安移驻兰州,裁减甘肃巡抚。 1913年,废府(州)设道,并兰山、巩昌二府为兰山道(1927年改为兰山区),辖管皋兰、红水、榆中、狄道、导河、宁定、洮沙、靖远、渭源、定西、临潭、陇西、岷县、会宁、漳县等十五县,道尹驻省会皋兰县。1936年,划甘肃省为七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皋兰、榆中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岷县)。
1941年7月1日,将皋兰县城及近郊划出设立兰州市,与皋兰县同治今兰州城关区。市区面积16平方千米,人口17.2万余人。1944年市区扩大,东至阳洼山,西至土门墩(不含马滩),南到石咀子、八里窑、皋兰山顶,北至盐场堡、十里店,面积达146平方千米。
1949年8月26日解放。辖皋兰县。1950至1970年辖区范围多次调整。1985年又将白银区及皋兰县之3个乡划归白银市后成今市区辖境。全市现辖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红古五个区和榆中、皋兰、永登三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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