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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海根战友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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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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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杨铭志 发表于 2011-4-9 04: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给海根战友的回复
    回复海根:你好!

          有些东西不是我们有意“关门”封闭,网络信息面大速度快,封也是封不住的,这是网络的优势,也是网络的要害;广大网民的监督作用和立下的功劳也是不可忽视的,法网恢恢,电网层层,有些腐败变质的贪官在灯红酒绿的夜幕之中,纸醉金迷,拜倒在石榴裙下,最终逃不过网上神兵的火眼金睛,败倒在网络一线卫士们的鼠标之下。

          大家可以打开凤凰网“新闻资讯”看“宜宾男子殴打四名妇女”这个视频,但我们战友网不宜转帖,这类主题也不是我们所要关注的热点。究竟应该怎样看待“热点”,如何“关注”某些网络新闻事件?我们就此交流一下也好,其实这也一直是困扰我们战友网的搭绊,是我们前段关于战友网如何“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把握方向,持续发展”讨论的继续。

          由你以上原帖引出了我们之间关于“热点关注”的讨论,看来我们之间对“热点关注”的认识存在歧义。我认为所谓“热点”还是要有一定的面和分量“价值”的,不能不论什么事动不动就称为“热点”。大一点来说,如利比亚有反对派抗议政府,反政府武装与政府军发生内战冲突,而西方国家乘机插手,狂轰滥炸,这算不算干涉他国内政,侵略他国领土?而法国去年也出现过抗议政府的大罢工和示威游行,今年英国也出现了反对政府的民众集会及抗议活动,为什么美国等西方国家就不予干涉?此类问题虽然远一点,与我们无干,但毕竟可称为“热点”,因为它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是世界利益纷争的焦点;另外由于环境污染、细菌感染诸如非典、新的流行性传染病,影响民众健康,威胁人类生存之类预防疾病的信息就很有必要关注;还有国家对于现役和退役、伤残及烈军属人员有什么新的优抚政策,各省市在这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普通工薪阶层是否有加薪晋级、提高待遇的新政策,新精神,新动态。这才是远在我们有兴趣去“打嘴巴官司”,讨论提高的话题,近在关系我们切身利益,值得我们有必要去关心的“热点”。

          再就事论事吧,就说宜宾发生的这起殴打妇女事件,如果报警以后,当地警方无人过问,撒手不管,也就轮到我们该说话了,自然也就成了“舆论关注”的热点了。但现在还没有听说出现这方面的情况。

          让我们回到这份视频原帖来聊聊,虽然你没有说警察参加殴打妇女,其实如果真有警察参加打人也会受到同样甚至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但原视频爆料人用文字明确报道了参加打人的有两名警察,由此引来后面跟帖人对国家、对社会、对公务员队伍的严重不满、愤恨,这个作用就显而易见了。如果我们的党和国家管理队伍中都是像视屏中的那种视国家法律如草纸,弃民众人权于不顾的家伙,这个政权还能够维持下去吗?国家还有什么前途和希望可言?

          国家法律及执政部门纪律的制定和逐步完善,本身的意义就是为了在社会某个局部环节出现的矛盾过程中,限定、规范社会人的行为,防止并制止其破坏和危害社会的现象发生。法律制裁和政纪处分都是为此行使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宜宾几名男子殴打四名妇女事件已直接侵犯了人权和妇女权益,触犯了法律和政纪,当属国家法律和行政纪律必须例行的处理范畴,无论打人者是什么身份(毫无疑问包括党、政、公检法及我国所有公务员,以及普通公民在内)都必须承担其个人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这次打人事件是一起个别人在处事矛盾激化时,丧失理智,违法违纪的野蛮行为导致的个别偶然事件,一经报案,当事人在当地环境就会受到警方关注。十年前,武汉市公安局确实出现过警察打了公交车女售票员,当时的市公安局长乐东汉亲自去医院看望被打伤的售票员,赔礼道歉,承担赔赏医药费等,而后处分开除了打伤人的警察。前两年也曾出现过身穿西服领带的男经理与女个体摊主撕打的事,报警后,双方到医院看了伤,因事件性质未超过治安处罚范畴,派出所调查后直接判赔做了处理。因无人录像上网,没有成为一时的“热点新闻”。

          宜宾打人事件与上述武汉打人事件情况基本相类似,只是那时没有普及电脑,一般媒体的覆盖面小,速度慢,打不到现在这样迅速风传的速度和效果,而现代通讯科技的迅猛发展,电脑使用的普及,使得今天的网络资讯飞速传播,覆盖率超过了以前任何的原始媒体,加上爆料人网传受害者对打人者中有交警副支队长身份的“指认”,本来应该够不上“热点”的一起局部偶然事件,很快被“热”了起来,引起全国较大群面的“关注”,这就容易形成“视角误区”,“关注”必然带来“舆论”,心里话,不可能单纯是“看热闹”吧?若是关注的视角误差过大,是不是会产生片面性的看法呢?如此引发的舆论又怎么能够准确呢?在事件真相、具体情况未能全面了解之前,这样的关注若带来较大群面的负面舆论是不是会起一些推波助澜的作用,使一件在全国范围内不算大,且依法处理也不算难的事件,会被放大了呢?进一步说,多少对促进社会和谐这个目标是不是也会起一些消极的负作用呢?——我这样说,本意不是危言耸听,也绝不想强加于人,是在与你讨论。毛委员可是经验丰富、资深的老政工啊,我这里班门弄斧仅仅只是试图从政工角度上加以探讨。所以我才以“此贴不宜”——意指“战友网无需关注此类事件”的中性理由屏蔽此贴,实在本网主旨与规则之中,因为我们战友网也有个讨论的大前提和主流方向啊。

         好吧,暂聊到这里,有什么不同看法,我们可以随时交流。

                                                                     —— 铭 志 4月9日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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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9-7-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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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冯英威 发表于 2011-4-9 12: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的生活中,“度”字用途极为广泛,如:
    欢度、虚度,揣度,
    季度、年度、国度,
    高度、浓度、深度,
    风度、态度、气度,
    温度、湿度、角度、硬度,
    高度、过度、极度、限度,
    尺度、制度、法度………
    我们把圆周分为360等份,每一等份所对的角就是1度,不管那是一度,都是属于圆周范围之内的一分。试想一下,自己画一个圆,然后在里面乱划一通,其结果,是否算是杂乱无章?无度可言?所以!治国也好,治家也罢,都应该有规有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呀!万物皆有法,有法则有度。
    战友网本来就是给大家畅所欲言的平台,但是,聊什么?侃什么?把握好“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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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战刀 发表于 2011-4-9 12: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让放这上面你们也太胆小了吧???
    按照你们的逻辑转栽这种报道的网站都已被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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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聂林根 发表于 2011-4-9 19: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人们有一个这样的心理,只要写上公务员犯什么事,后面的跟帖一大堆,恨不得咬牙切齿,就像当年斗地主一样,我认为这是一个病态的社会现象,公务员也是人,他也有人权。这与近年来媒体过度宣传很有关系,过度渲染公务员和普通人的对立关系,没有什么好处,原本只要犯罪,没有什么身份之分,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杨班说的好,顶一个

    [url]  り り

    该用户从未签到

    爱国勇士 发表于 2011-4-9 2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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