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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探讨4:难!难就难在 “中国梦” 连着 “中国病” ——读 “老徐时评”

热度 2已有 181 次阅读2013-8-6 15:10 |个人分类:13. 话题讨论| 中国病, 集体嫖娼, 法官, 腐败

学法探讨4:难!难就难在“中国梦”连着“中国病”——读“老徐时评” 

         阅读了南方转来的 “老徐时评” 《法官结成死党是中国司法的噩梦》这篇文章后,深有同感,我想大话只要是实话还是要说的,那就是最后加上一句 “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一贯奉行的高于一切的 ‘人民利益’ 还能得到保障吗?” 

       这篇文章剖析深刻,笔力犀利,点到要害,入骨三分。要得!

       “上海法官集体嫖娼” 曝光算得上是 “爆炸性” 新闻了,也可以说是当下轰动司法界的头号 “大案要案” ,重在社会影响。在庆幸爆料人为广大基层群众揪出司法系统毒鼠,把一批执掌生死大权人面兽心的白眼狼从法官宝座上扳倒的同时,处理结果如何?不仅关系到爆料人个人的命运结局,更主要是直接关系到司法监督的虚空靠什么手段填补和控制,及中国未来司法公正公信的走向。人们关注此案的调查及最终处理涉及到几个方面的制度问题:1. 正如原文中所提出的,法官结党营私,加上律师进贡,同流合污,共同作弊的申诉审理能否有门?路径何在?2. 纪检同级同位怎能起到监督作用?3. 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网络曝光所受到的 “法律限制”(河南省人大已经出台一份严厉的限制法规)与党的群众路线的矛盾(实际办理中存在明显有些 “相悖相克” 的矛盾)如何解决?

       余以为:不走群众路线,不依靠基层广大群众是难以实现对国家政法机器的监督的,近来网上曝光揭发出来的 “贪污腐败” 份子是曝光一个一个准,有几个是靠现有纪委监察机构主动查获办理的?而爆料人往往是含有一定私欲或个人恩怨的。如这次 “上海高法5官员集体招妓” 爆料人就明确地说出了自己  法院判案不公”,个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也是逼得走途无路,实在没有办法” 了,经过反复考虑才出此狠招,并再三说明只想扳倒赵华明一人,没想到牵绊到陈XX等人,言下之意,似有歉意。到底是疑虑不安,还是心有余悸?不得而知。如果没有这个利害关系,那些肮脏的贪污受贿腐败犯罪能被及时发现和受到法律制裁吗?难难难!

       余认为:走群众举报和法律督查相结合的路子,发动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畅通群众上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完善的群联群防、特殊情况下准许地区司法办案机交叉立案并及时上报上一级办案机关审查核准,直接查办或授权异地司法机构跨地区审理办案势在必行,但这要向全国人大申报议案通过才行啊,就是申报了此类提案,也不知猴年马月能有回复?

       哎——“中国梦” 啊 “中国梦","中国梦" 连着"中国病",期盼高层警醒,及时诊治!

附一 李南方转来 “老徐时评” 日志地址:

附二 本人原文地址:

附三   胡作凯  转载文摘 发表于 2013-08-07  21:08

       在近乎全民网观“抱团嫖娼”的背后,与其说围观者关注的是法官的私德,莫如说围观者关注的更在于司法的公正。被监督者与监督者蛇鼠一窝,这样的内部监督还有何意义可言?

       沸沸扬扬的上海多名法官“抱团嫖娼”案,终于有了初步的调查结论。据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的决定,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等3名法官被开除党籍,并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他们的审判职务,开除公职。未参与嫖娼的法官王国军,则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和撤职。颇具看点的是,上海市公安局还对参与嫖娼的4人,给予了行政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

       相对众多“烂尾”的网络舆情事件,上海市有关部门这次的处置速度和透明程度,值得鼓励。但纪律责任与行政责任,只是整个责任体系中的两个环节,涉案的4位法官是否还存在刑事责任,尚待调查和认定。

       理由很简单,“嫖娼”虽是此案吸引民众眼球的一个关键词,但在近乎“全民网观”的背后,与其说围观者关注的是法官的私德,莫如说围观者关注的更在于司法的公正。根据官方披露的事实,法官们是在接受吃请娱乐之后,再行嫖娼的。这背后的故事,正待进一步的调查来揭开。网上至今仍有围绕此事件的猛料不断被曝出,也需要职能部门积极收集信息,发现线索并迅速展开调查。

       法官“抱团嫖娼”不能止于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理由还在于,不仅是业务庭室的法官们相约嫖娼,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人员也有参与。被监督者与监督者蛇鼠一窝,泰然行蝇营狗苟之事,这样的内部监督还有何意义可言?

       事实上,法院监察机构长期被认为是法院内设机构中的边缘化部门。一些监察人员由于不能像业务庭室那样拥有接触社会的机会,因而他们往往要借助于业务庭室的法官,才能享受到粘连的腐败利益。这也间接促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结盟。

       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一位案件当事人不惜花费一年多的时间,经过长期跟踪和密拍才取得了曝料的视频资料,是不可能有此番法官“抱团嫖娼”的丑闻名扬天下的。鉴于这样的当事人不常有,如何实现对法官的有效监督,又将回到原点。法官独立审判是需要的,法官接受监督同样是需要的。司法独立与司法受制,恰如汽车的油门和刹车,缺一不可。

       这倒不是说当下没有司法制约机制,问题出在各色监督机制运转不灵。

       除了内部监督,还应还权于民,并疏通民众监督法官的制度化管道。一个细节是,曝料人曾称,对涉案的某位法官早有举报,也有证据,却未获重视。这次的“网络反腐”也一样是网下反腐渠道不畅的产物,于个案而言,它算是有效;于制度而言,它又有些可悲。

       因此,所谓法官“抱团嫖娼”,不能止于对情色事件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罚。希望上海方面,在进一步调查和制度的补漏上,也不让有所期待的民众失望。(转载)

附四 给战友回复1:
蒋能展 发表于 2013-8-7 21:38
要治"中国病",关键在上层,
现在很多省市(自治区)的人大主任都是一把手兼任,为什么?难道中国缺人吗?
...
       感谢蒋老大哥,说得对!我们的老前辈冀春光老人早就发现并严肃指出:“地区一把手兼任人大主任,怎么行使监督,自己监督自己吗?” 不可能!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立法机构,同时又是法律监督机构,西方“一府两院、三权分立”分得很清楚,我们怎么就不能做到呢?难道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赋予的基本权利都不能保障吗?严格地说,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保障“两会”依法行使民主法制监督权并不矛盾,矛盾是自己造成的,我们的各级领导首先从指导思想上就没有解决好这个认识问题。过于看重权力集中。权力过于集中,一旦犯错,失去监管,经过舆论的广泛传播,就会让人们产生“权大于法”的印象,形成严重甚至恶劣的负面影响,一害人民,二害自己,同时也损害了党的威信,有什么好处?

附五 给战友回复2:
张志涛 发表于 2013-8-8 18:41
深层网爆:
      “ 如果如爆料人所言,跟拍行为仅仅是出于判决不公而实施的“报复”,那么值得思 ...

志涛你好!感谢你发来回复。
       这个问题表面看,4名法官违纪方面从行政处罚角度做到了,很及时,但仅仅如此,网友们(他们很大程度上代表相当一大部分群众)不会满意。爆料人的做法实际目的是怀疑并想利用这些证据说明背后还有黑幕。正如你所注意到的,法官、律师、有关联的企业他们有密切的亲戚朋友连带关系。爆料人耿耿置疑的是:办案人倾斜于一方而利用公权强制损害另一方利益,如果此事属实,有没有人行贿?其中法官是否因背后受贿而营私舞弊?而一旦有受贿行为又往往涉及到不止一个人,一个人对案件的干涉作用不是不可能,但是很有限的。说实话,这几个法官不过是几只 “小苍蝇”,背后有没有 “豢养的老虎”?那么还要不要深入调查一下,敢不敢继续调查?此事件曝光后仅在 “搜狐网” 就达到了30多万的点击流量,众多网友认为:此事决不是仅仅以两种行政处分就完了的事,如果就此想封堵住网友们的嘴恐怕很难,没事则罢,一旦再曝丑闻,影响只会更为恶劣,对国家司法公信力的损害也会更大!失信于民将意味着自绝于广大民众,后果不堪设想……

附 凤凰网“自由谈” 《法官腐败冰山一角》地址: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pecial/faguanpiao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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