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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无意间的又一个话题
非常诚挚地感谢你的善意提示和回复!均无刻意,却又展开了另一个话题,更高一筹!敬服之余,感觉有所可听之处但非一定所取。不同国度具有不同的国情,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子的人自己知道,这句话不管是谁说的,但一定讲的有道理。
我国宪法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实质的根本制度,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是人民把国家的、民族的和自己的命运最终掌握在自己手中,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具体体现,并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提下,为逐步实现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共同目标而取得了前虽未有的伟大成果。
坚持GC党的领导是我们一贯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之首要原则。你说的有关制度现象在其它外国是客观存在的。我国执政党历来重视人民民主参政议政,民主党就是民主党,而不是“反对党”,GC党也从没有主张认同过“反对党”,“反对党”的兴起与存在在我们国家现行制度下没有先例,但在国外许多国家中既看到了它的存在带来的有利一面,也看到了它的存在带来的不利,有时还是非常有害的一面,最近有几个国家发生的大事变足以证明了这一点,其教训和伤痛是尤其深刻的,在此不用赘述。
关心执政党的建设,关心国家大事,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民主参政议政,渠道多多,是通畅的。特别是在现行执政党坚持按照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宗旨指导下,正在逐步深化改革、健全完善各项监控管理制度,包括党员干部及公务员人事任免、进出制度,加大自身反腐力度,促进各项整改,经济建设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有望尽快实现的新目标和促进发展的可行性新举措,处于当今进步和发展大好形势下,我们决不能允许有任何“反对派”(反对党)的存在。这绝不是在一般民主话题能够概定的范畴之内,而是远远超出了一般民主范畴。无论任何国家何种政治制度下的民主,都是有一定尺幅和限度的,我国要想进一步最大能动性地解放生产力,加快发展步伐,迅速迎头赶上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就不能允许有任何破坏国家安定团结,阻碍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对立势力形成和存在。一旦允许以“反对党”的组织形式来参与我们国家的政治,危险可想而知,甚至武断一点地说,“倾国倾城”就离我们不远了,两个方面无论是哪个方面的原因,其结果都将一样,几乎相差无几。要么现行执政党“腐败至极”,无以救药;要么“反对党”成为大气候,占了上风,那就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提反对意见”、“帮助执政党”的“好事”儿了,而是彻底颠覆,全面夺权,取而代之;“而后”,就不好说难以预见和难以想象的“而后”了——我坚持我的看法:为了国家安定、和谐、文明、进步大局,对于任何形式的“反对党”,只说一个字或者两个字——NO!不!不要!!
附 【新提醒】驳“黄陂老客”——我的跟帖 - 〖黄陂大家谈〗 黄陂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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