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一. 中央军委组成人员名单 二. 一图读懂:监察委员会权力职责
综合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2018-03-18 10:48:10 央视网综合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6人,缺席1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会议。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沈跃跃主持。大会执行主席于伟国、车俊、石泰峰、孙志刚、杜家毫、李纪恒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根据各代表团的酝酿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提请这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会议宣读了习近平关于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信,关于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的提名信。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主席团提名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主席团会议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这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9时15分,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电子票箱和电子选举系统后,工作人员开始分发选票。每位代表拿到6张颜色不同的选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用表决票,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用选举票。 经过写票、投票、计票,10时44分,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表决、选举计票结果。 在主持人宣布李克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李克强起身向代表们鞠躬致意。他转向习近平,两人亲切握手,习近平向他表示祝贺。
随后,主持人依次宣布: 许其亮、张又侠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杨晓渡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周强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59位候选人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每一项表决、选举结果宣布时,现场都响起热烈掌声。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进行了集体宣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也进行了集体宣誓。
宪法宣誓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国家主席习近平18日签署第一号主席令。第一号主席令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一. 中央军委组成人员名单: 2018年03月18日 10:49:21 来源:新华通讯社
两会新华社快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根据宪法,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提名许其亮、张又侠为中央军委副主席人选。
大会经投票表决,决定许其亮、张又侠为中央军委副主席。
大会经投票表决,决定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为中央军委委员。
二. 一图读懂:监察委员会权力职责:
2018年03月18日 10:41:34
杨晓渡 当选 国家监察委主任
2018年03月18日 10:51:01 来源:新华通讯社
新华视点两会2018:根据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用表决票,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用选举票。经大会投票选举通过:杨晓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上海市人,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现任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
大会还审议了监察法草案,并将在3月20日的闭幕会上通过。监察法草案的相关内容及表述,均与宪法修正案中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相衔接、相统一。国家监察法的制定,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
作为一个全新的机构,很多人对于监察委员会还略显陌生。哪些人受到监察委监管?调查人员可采取什么措施?监察委员会由谁来监督?在下面这张图里,你会找到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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