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1962年出生,1981年应征入伍,在 二师五团三连服役,任战士、班长。1984年7月第一批从二师抽调到一师参战,并被分配到一师一团九连任班长。在1985年1月15日攻打116号阵地前附2号、附3号高地时,主动请战担任“五人突击组”组长,在战斗中带领4名战士仅用五分钟时间就到达上级指定位置,毙敌21名,其个人毙敌11名,炸毁敌暗火力点和掩蔽部3个,缴获高射机枪和轻机枪各1挺,并和战友们一起打退了敌人的两次反扑,中央军委授予黄仲虎“ 战斗英雄”的荣誉称号。战后,凡是从二师和三师抽调到一师的参战人员,根据军部要求全部返回到原部队了,但黄仲虎除外,因为他是战斗英雄,是部队的荣誉。后来他提干了,曾任“硬骨头六连”指导员。2000年6月转业到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西兴派出所,工作却始终坚持在基层的岗位上,敬敬业业,默默地奉献着,还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劳模。不管这么说,黄仲虎必竟是二师培养出来的战士。“十五的月亮”里有这样一句歌词,“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那么黄仲虎的“ 战斗英雄”荣誉称号有“一师的一半,也有我们二师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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